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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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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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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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94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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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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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如下: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Lyme病: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每次0.5gg,每日两次,服用20天。 3、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4、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口服,饭后服用。 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2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 (1)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2次。 (2)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2次。 (3)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 2、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2次。 (1)对于小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2次;对于大于2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2次。 (2)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3、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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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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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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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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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和头痛等。 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 (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 (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 (4)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 (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 (1)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 (2)如其它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 (3)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 (4)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苷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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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腹泻、恶心、呕吐、皮疹、头痛和过敏反应。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