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TIA)、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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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己酮可可碱。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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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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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607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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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TIA)、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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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用时患者应处于平卧位。初次剂量为己酮可可碱100mg,于2-3小时内输入,量大滴速不可超过100mg/小时。根据患者耐受性可每次增加50mg,常用剂量为每次100-200mg,每日1-2次,每次最大用药量不可超过300mg。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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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脑出血患者及广泛视网膜出血者。 3、急性心肌梗塞病人、严重冠状动脉及脑血管硬化伴高血压者、严重的心律失常者禁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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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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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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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脑部血液循环障碍如暂时性脑缺血发作(TIA)、中风后遗症、脑缺血引起的脑功能障碍。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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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厌食,腹胀,嗳气,消化不良,恶心呕吐等。 2、少见的不良反应: (1)呼吸、循环系统:可见血压下降,水肿,呼吸不规则,偶见心绞痛,心律不齐。 (2)神经系统:可见焦虑,抑郁和抽搐,肌肉酸痛等。 (3)消化系统:可见厌食、口干、口渴、便秘等。偶可见黄疸、肝炎、肝功能异常和体重改变等。 (4)血液系统:少数患者可见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偶见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的发生。 (5)皮肤系统:罕见皮肤或全身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一般停药后很快消失,偶有发展为过敏性休克的报道。 3、其它:可见视力模糊,结膜炎,中央盲区扩大,味觉减退,唾液增多,颈部腺体肿大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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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出血倾向或新近有出血史者不宜应用此药,以免诱发出血。 2、低血压和循环状态不稳定者慎用本品。因本品可引起一过性低血压,并伴有虚脱的倾向。 3、应根据肾功能调节剂量。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儿童使用的研究资料和报道,儿童不推荐使用。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在肝脏代谢减慢,通过肾脏的排泄速率减慢,应酌情减量。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过量反应常在服药后4-5小时出现,主要表现为潮红、血压降低、抽搐、嗜睡,甚至昏迷,过量反应时应注意维持血压和补充液体,予以对症和支持治疗。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