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恶性黑色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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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达卡巴嗪。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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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睿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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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176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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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恶性黑色素瘤。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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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达卡巴嗪: 1、静脉滴注: 取2.5-6mg/kg或200-400mg/m2,用生理盐水10-15ml,溶解后用5%葡萄糖溶液250-500m稀释后滴注。30分钟以上滴完,一日1次,连用5-10日为1疗程,一般间歇3-6周重复给药。 单次大剂量:650-1450mg/m2,每4-6周1次。 2、静脉推注: 一次20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每3-4周重复给药 3、动脉灌注: 位于四肢的恶性黑色素瘤,可用同样剂量动脉注射。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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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2、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3、妊娠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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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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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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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恶性黑色素瘤。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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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2-8小时后可减轻或消失。 2、骨髓抑制: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贫血,以大剂量时更为明显。一般在用药2-3周出现血象下降,第4-5周可恢复正常。 3、少数病人可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全身不适、发热、肌肉疼痛,可发生于给药后7日,持续1-3周。也可有面部麻木、脱发。 4、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有血管刺激反应。 5、偶见肝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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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损害、感染患者慎用本品。 2、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遇光或热易变红,在水中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3、对诊断的干扰:使用本品时可引起血清尿素氮、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暂时性升高。 4、用药期间禁止活性病毒疫苗接种。 5、静脉滴注速度不宜太快。 6、防止药物外漏,避免对局部组织刺激。 7、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尿酸、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