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眼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红霉素眼膏
|
复方联苯双酯颗粒
|
|---|---|---|
| 类型 | OTC甲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g |
|
| 剂型 | 眼用制剂(眼膏剂) |
|
| 主要成分 | 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联苯双酯、肌苷、维生素C。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国药准字H23022538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本品适用于慢性迁延性肝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者。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口服。一次10g,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肝硬化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儿童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 药理作用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 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剂量酌减。 5、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联苯双酯是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 150-200mg/kg,可减轻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胺酶(ALT) 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 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映。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有明显诱导作用,从而加强对四氯化碳及某些致癌物的解毒能力。对部分肝炎病人有改善蛋白代谢作用,使白蛋白升高,球蛋白降低。对HbsAg及HbeAg无阴转作用,也不能使肿大的肝脾缩小。 2、肌苷为腺嘌呤的前体,能直接透过细胞膜进入细胞,转变为肌苷酸及三磷酸腺苷,参与肝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各种酶,特别是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活化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3、维生素C为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的合成,维持免疫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