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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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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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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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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鲜竹沥
鲜竹沥
主要成分

板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羟莘甲酯、羟苯乙脂。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生产企业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890023

国药准字Z360219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14.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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