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活性主体(Ulifloxacin)敏感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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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卢利沙星。 |
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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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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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33 |
国药准字H19983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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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活性主体(Ulifloxacin)敏感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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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通常成年人一次0.2g(一次2片),一日2次。根据症状可适当调整剂量,但一次用量不得超过0.3g(3片)。 2、对肺炎、慢性呼吸器官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患者,一次0.3g(一次3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5mg~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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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给药项)、儿童(参照儿童给药项)、以及正使用芬布芬、氟联苯丙氨酸+头孢氨呋肟以及氟联苯丙氨酸的患者(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禁用。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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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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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活性主体(Ulifloxacin)敏感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菌、克雷伯氏菌、肠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菌、流感菌、绿脓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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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资料介绍,在进行安全性评价的2936例患者中,共有131例(4.46%),172件副作用发生,主要为腹痛、腹泻、嗳气等。在临床检查值变化方面,2584例患者中共有148例(5.73%),240件异常变化发生,主要包括AST(GOT)及ALT(GPT)升高等。 1、本品可能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下: (1)休克、过敏样症状(发生频率不明)。如果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全身发红、荨麻疹、面部浮肿等,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2)伴肾功能迅速恶化的横纹肌溶解症(0.1%以下),其特征有肌肉疼痛、脱力感、CK(CPK)升高、血及尿液中肌红蛋白升高。如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3)低血糖(频率不明,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及糖尿病患者较易出现)、意识障碍、痉挛、全身倦怠感等。如出现这类情况,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2、本品同其他新喹诺酮类抗菌药一样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下:据报道,其他新喹诺酮类抗菌药可引起以下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0.1%),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1)皮肤粘膜孔症(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 (2)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 (3)急性肾功能不全等重症肾功能不全。 (4)肝功能不全、黄疸。 (5)心室频率加快(包括Torsadesdepointes)、QT间期延长。 (6)跟腱炎,腱断裂等腱障碍(症状为腱周围疼痛、浮肿)。 (7)伴有假膜性大肠炎性便血的重症大肠炎(症状:腹痛、反复腹泻等)。 (8)间质性肺炎(症状: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等);(处理方法: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 (9)痉挛。 (10)精神错乱、抑郁等精神症状。 (11)血管炎。 3、本品可能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本品可能会引起以下不良反应,如出现这类异常,根据症状应采取停止给药以及适当的处理措施。 (1)0.1-5%以下: ①过敏症:皮疹。 ②肾脏:BUN、肌酸酐升高、血尿。 ③肝脏:AST(GOT)、ALT(GPT)、ALP、LDH、γ-GTP、LAP、胆红素等升高。 ④消化器:腹痛、腹泻、呕气、呕吐、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口腔炎。 ⑤血液: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⑥精神神经系统:头疼、眩晕。 ⑦其他:胸痛、脱力感及CK(CPK)升高。 (2)0.1%以下:过敏症:湿疹、瘙痒及荨麻疹。 ①消化器:便秘、口角炎。 ②精神神经系统:失眠、困倦。 ③其他:发热、耳鸣、呼吸困难、惊悸、肌肉痛、倦怠感、结膜充血。 (3)频率不明:浮肿。 |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作用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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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细菌敏感性,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 2、使用本品时应遵守规定的用法和用量,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参见其他注意事项2)。 3、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 (1)高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持续保持较高血药浓度,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参见药代动力学)。 (2)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或这类病史的患者。 (3)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 4、其他注意事项: (1)在动物实验中(幼鼠及幼犬)发现关节异常。 (2)在动物实验中(猴),长期(52周)给药在眼部(视网膜、色素上皮)发现ulifloxacin的蓄积。 (3)在无酸性等胃酸持续保持显著较低的患者中,由于胃内pH的升高,使本品的溶解性下降,吸收降低。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或具有正在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本品(关于妊娠期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2)哺乳期妇女最好不使用本品,如果必须服用,应停止哺乳(据报道,在大鼠动物实验中,本品可进入乳汁)。 6、儿童用药:对本品在出生时体重偏轻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得用药(参见其他注意事项)。 7、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中,发现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可能使药物在血液中持续保持较高的浓度,故因慎重给药,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给药。 8、药物过量:尚缺乏系统的研究。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