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氏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威登斯菌、无恒警罗威登斯菌)枸椽酸杆菌属、肠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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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泊肟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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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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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59 |
国药准字H2000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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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氏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威登斯菌、无恒警罗威登斯菌)枸椽酸杆菌属、肠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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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头孢泊肟酯片: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 1、成人: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100mg(1片)、每12小时1次,疗程5-10天。 (2)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一次200mg(2片),每12小时1次,疗程10天。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一次200mg(2片),每12小时1次,疗程14天。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一次100mg(1片),每12小时1片,疗程7天。 (4)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2片)。 (5)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次400mg(4片),每12小时1次,疗程7-14天。 2、儿童: (1)急性中耳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00mg。 (2)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00mg。 头孢泊肟酯胶囊: 1、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 2、成人: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一次0.1g(1粒),每12小时1次,疗程5-10天。 (2)下呼吸道感染: ①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一次0.2g(2粒),每12小时1次,疗程10天。 ②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一次0.2g(2粒),每12小时1次,疗程14天。 ③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一次0.1g(1粒),每12小时1次,疗程7天。 ④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0.2g(2粒)。 (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次0.4g(4粒),每12小时1次,疗程7-14天。 3、儿童: (1)急性中耳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4g。 (2)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 头孢泊肟酯分散片:饭后口服。成人每次0.1-0.2g,一日2次,根据不同病种和病情而定。一般对上呼吸道感染、单纯尿路感染每次0.1g,一日2次;重症可增至0.2g,一日2次,疗程5-7天。对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每次0.2g,每日2次,疗程7-14天。 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用法:按标签说明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 1、成人: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100mg,一日二次,疗程5-10天。 (2)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 (3)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 (4)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 (5)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 (6)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 2、儿童: (1)急性中耳炎:10mg/kg,一日一次,或5mg/kg一日二次400mg-200m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00mg一日一次,或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 (2)扁桃体炎、鼻窦炎:10mg/kg/天,(最大剂量不超过200mg/天,分二次服用),疗程5-10天。 |
口服:如需要可掰开服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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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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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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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对本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氏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雷氏普罗威登斯菌、无恒警罗威登斯菌)枸椽酸杆菌属、肠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述感染症: |
1.高脂血症:(1)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脂。且辛伐他汀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和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的比率。(2)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不理想时,辛伐他汀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B。2.冠心病,对冠心病患者,辛伐他汀用于:(1)减少死亡的危险性。(2)减少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3)减少脑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4)减少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5)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的进展,包括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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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偶引起休克症状,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大汗等,应停药。 (2)皮肤粘膜眼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3)伪膜性结肠炎:偶出现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同类药可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 (1)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的报告。 (2)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有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应定期进行检查,若出现异常应停药。 (3)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治疗。 (4)痉挛:肾功能衰弱患者,大量给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会引起痉挛等神经症状。 3、其他副作用: (1)过敏: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搔痒、发热、淋巴结肿、关节痛等时,应停药。 (2)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有时出现ALT、AST、ALP、LDH等上升。 (4)肾脏:有时出现血BUN、血中肌酐值升高。 (5)消化道: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偶出现便秘等。 (6)菌群交替症:偶出现口内炎、念珠菌病。 (7)维生素缺乏症: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8)其他:偶出现眩晕、头痛、浮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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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头孢泊肟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受年龄的影响,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分布有所改变,消除半衰期延长1.5至2小时,血浆的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减少,因此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50ml/min)可减量50%或一日服药一次。 2、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 3、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4、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 5、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 6、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没有实验证据显示头孢泊肟酯影响胚胎形成或致畸,但犹如所有药物一样,在妊娠的前几个月中应小心用药。头孢泊肟酯可从人乳汁中分泌,为避免哺乳婴儿不良反应的发生,哺乳期妇女应停止哺乳或更换其它药物。 8、儿童用药:小于5个月的婴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尚未确立。 9、老年用药:头孢泊肟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受年龄的影响,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分布有所改变,消除半衰期延长1.5至2小时,血浆的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减少,因此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50ml/min)可减量50%或一日服药一次。 10、药物过量:未有药物过量报道。药物过量可能有以下症状:恶心、呕吐、腹泻、上腹不适;由药物过量引起的严重毒性反应,肾功能许可的情况下,可用血透和腹膜透析以降低体内头孢泊肟的血清浓度。 |
1.病人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使用。 2.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它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它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转移酶中等程度升高(低于正常值3倍的情况)亦有报道。这些变化通常在应用辛伐他汀治疗后不久即有出现,但一般为一过性且不伴随任何症状,所以不必停药。 3.肌肉反应。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普遍有肌酸激酶(CK,来自骨骼肌)轻微的一过性升高,但这些并无任何临床意义。对于有弥漫性的肌痛、肌软弱或/和显著的肌酸激酶(CK)升高(大于正常值十倍以上)的情况应考虑为肌病,因此应要求病人若发现有不可解释的上述肌病征象应立即告诉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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