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对比头孢他啶

3图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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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复方氟尿嘧啶口服溶液 头孢他啶 头孢他啶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剂型

原料药

主要成分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他啶。

性状

生产企业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172

国药准字H20033085

作用与功效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1.本品用于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2.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氏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尤为适用。

用法用量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 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 |2. 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 |3. 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 |4. 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可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美菌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需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老人用药

65岁以上老年患者剂量可减至正常剂量的2/3~1/2,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3g。

药理作用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注意事项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过敏试验,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须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等紧急措施。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9.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或耐药菌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治程中发生二重感染,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10.本品可诱导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沙雷菌属产生I型β内酰胺酶,治疗过程中病原菌可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f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2.在碳酸氢钠溶液中的稳定性较在其他溶液中为差。|3.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同一容器中给药。与万古霉素混合可发生沉淀。|4.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或速尿等强利尿剂合用时需严密观察肾功能情况,以避免肾损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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