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对比头孢他啶

3图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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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头孢他啶 头孢他啶
类型

非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剂型

原料药

主要成分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他啶。

性状

生产企业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940

国药准字H20033085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1.本品用于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2.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氏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尤为适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 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 |2. 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 |3. 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 |4. 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可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美菌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需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老人用药

65岁以上老年患者剂量可减至正常剂量的2/3~1/2,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3g。

药理作用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过敏试验,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须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等紧急措施。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9.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或耐药菌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治程中发生二重感染,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10.本品可诱导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沙雷菌属产生I型β内酰胺酶,治疗过程中病原菌可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f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2.在碳酸氢钠溶液中的稳定性较在其他溶液中为差。|3.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同一容器中给药。与万古霉素混合可发生沉淀。|4.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或速尿等强利尿剂合用时需严密观察肾功能情况,以避免肾损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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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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