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洛芬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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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普拉洛芬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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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他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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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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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 |
原料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他啶。 |
| 性状 | 滴眼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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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30682 |
国药准字H20033085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1.本品用于敏感革兰氏阴性杆菌所致的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腹腔和胆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严重皮肤软组织感染等。|2.对于由多种耐药革兰氏阴性杆菌引起的免疫缺陷者感染﹑医院内感染以及革兰氏阴性杆菌或铜绿假单胞菌所致感染尤为适用。 |
| 用法用量 | 滴眼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 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等,一日4~6g,分2~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10~14日。 |2. 泌尿系统感染和重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一日2~4g,分2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疗程7~14日。 |3. 对于某些危及生命的感染、严重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和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酌情增量至一日0.15~0.2g/kg,分3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 |4. 婴幼儿常用剂量为一日30~100mg/kg,分2~3次静脉滴注。 |
| 不良反应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刺激感29例(0.50%)﹑结膜充血16例(0.27%)﹑瘙痒感14例(0.24%)﹑眼睑发红/肿胀11例(0.19%)﹑眼睑炎7例(0.12%)﹑分泌物6例(0.10%)﹑流泪5例(0.09%)﹑弥漫性表层角膜炎4例(0.07%)﹑异物感3例(0.05%)﹑结膜水肿3例(0.05%)(再审查结束时)。以下的不良反应为上述调查或自我报告等所发现的。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可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美菌类虽尚未见发生问题的报告,其应用仍需权衡利弊。 |
| 儿童用药 | 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给药时的安全性尚未明确(缺少使用经验)。 |
小儿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g。 |
| 老人用药 | 慎用。 |
65岁以上老年患者剂量可减至正常剂量的2/3~1/2,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3g。 |
| 药理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少数患者发生皮疹、皮肤瘙痒、药物热;恶心、腹泻、腹痛;注射部位轻度静脉炎;偶可发生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血尿素氮、血肌酐值的轻度升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及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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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2. 应用时注意事项。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给药时:在滴眼时,注意药瓶口不要接触眼部。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过敏试验,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须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等紧急措施。 |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 |5.对重症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本品为非首选品种。 |6.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本品粉末的颜色可变暗,但不影响其活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皆可升高。 |8.以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钠稀释成的静脉注射液(20mg/ml)在室温存放不宜超过24小时。 |9.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或耐药菌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治程中发生二重感染,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10.本品可诱导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沙雷菌属产生I型β内酰胺酶,治疗过程中病原菌可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需换药请先咨询相关医师。 |
1.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f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2.在碳酸氢钠溶液中的稳定性较在其他溶液中为差。|3.本品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同一容器中给药。与万古霉素混合可发生沉淀。|4.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或速尿等强利尿剂合用时需严密观察肾功能情况,以避免肾损害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