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所致的记忆和思维障碍及儿童智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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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吡拉西坦。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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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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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51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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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所致的记忆和思维障碍及儿童智力低下。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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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0.8-1.6g,每日3次,3-6周为1疗程。 2、老人及儿童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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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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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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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所致的记忆和思维障碍及儿童智力低下。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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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有口干、食欲减退、荨麻疹及记忆思维减退等,长期服用未见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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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尚不明确。 2、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 5、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