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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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有机钙、磷、无机钙、无机盐、微量元素、氨基酸等。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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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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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850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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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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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次10-20ml,一日1次,溶于200ml0.9%氯化钠溶液,15-30天为一疗程,肌内注射。 2、一次2ml,一日1次,20-30日为一疗程。 3、本品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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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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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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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促进骨折愈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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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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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本品出现浑浊,即停止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