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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博安霉素

盐酸博安霉素

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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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博安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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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博安霉素
盐酸博安霉素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博莱霉酰精胺。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100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 1、单药治疗:博安霉素5-6mg/m2用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连用四周。 2、联合化疗: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博安霉素5-6mg/m2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2次,连用两周,休息1-2周,为一周期。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及肺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有肺、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肺放射治疗患者慎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本品较安全,不良反应主要是轻至中度发热、轻度消化道反应、注射局部硬结等,个别患者可出现肌肉关节疼痛、轻度气短、皮疹、乏力、脱发,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小,未见骨髓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可给予退热药。对出现高热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缩短给药时间,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 2、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同时胸部X一光片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 4、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血压低下、发冷、发热、喘鸣、意识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给药,对症处理。 5、需按医师处方,指示用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博安霉素为抗肿瘤药。权衡利弊后慎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权衡利弊后慎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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