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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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博莱霉酰精胺。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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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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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00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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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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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 1、单药治疗:博安霉素5-6mg/m2用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连用四周。 2、联合化疗: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博安霉素5-6mg/m2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2次,连用两周,休息1-2周,为一周期。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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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及肺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有肺、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肺放射治疗患者慎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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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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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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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较安全,不良反应主要是轻至中度发热、轻度消化道反应、注射局部硬结等,个别患者可出现肌肉关节疼痛、轻度气短、皮疹、乏力、脱发,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小,未见骨髓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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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可给予退热药。对出现高热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缩短给药时间,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 2、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同时胸部X一光片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 4、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血压低下、发冷、发热、喘鸣、意识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给药,对症处理。 5、需按医师处方,指示用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博安霉素为抗肿瘤药。权衡利弊后慎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权衡利弊后慎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