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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博安霉素

盐酸博安霉素

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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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博安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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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博安霉素
盐酸博安霉素
硝酸异山梨酯片
硝酸异山梨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博莱霉酰精胺。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100

国药准字H120208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 1、单药治疗:博安霉素5-6mg/m2用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连用四周。 2、联合化疗: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博安霉素5-6mg/m2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2次,连用两周,休息1-2周,为一周期。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副作用

1、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及肺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有肺、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肺放射治疗患者慎用。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较安全,不良反应主要是轻至中度发热、轻度消化道反应、注射局部硬结等,个别患者可出现肌肉关节疼痛、轻度气短、皮疹、乏力、脱发,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小,未见骨髓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可给予退热药。对出现高热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缩短给药时间,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 2、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同时胸部X一光片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 4、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血压低下、发冷、发热、喘鸣、意识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给药,对症处理。 5、需按医师处方,指示用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博安霉素为抗肿瘤药。权衡利弊后慎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权衡利弊后慎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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