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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博安霉素

盐酸博安霉素

处方药 非医保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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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博安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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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博安霉素
盐酸博安霉素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博莱霉酰精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100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博安霉素: 1、单药治疗:博安霉素5-6mg/m2用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3次。连用四周。 2、联合化疗:博安霉素可与其它化疗药物联合应用,剂量应减少,博安霉素5-6mg/m20.9%的氯化钠注射液2-4ml,肌注或静注,每周2次,连用两周,休息1-2周,为一周期。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博莱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患者、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及肺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2、有肺、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肺放射治疗患者慎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头颈部癌、鼻咽癌、肝癌、结肠癌、食管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癌和绒癌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本品较安全,不良反应主要是轻至中度发热、轻度消化道反应、注射局部硬结等,个别患者可出现肌肉关节疼痛、轻度气短、皮疹、乏力、脱发,停药后可自行缓解。对肝、肾功能影响较小,未见骨髓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给药后如患者出现发热现象,可给予退热药。对出现高热的病人,在以后的治疗中应减少剂量,缩短给药时间,并在给药前后给予解热药或抗过敏剂。 2、病人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停药后症状可自然消失。 3、病人如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等肺炎样症状,同时胸部X一光片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给予甾体激素和适当的抗生素。 4、偶尔出现休克样症状(血压低下、发冷、发热、喘鸣、意识模糊等)应立即停止给药,对症处理。 5、需按医师处方,指示用药。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博安霉素为抗肿瘤药。权衡利弊后慎用。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权衡利弊后慎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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