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伪麻那敏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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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氨酚伪麻那敏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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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金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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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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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丸剂(水蜜丸)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阿胶、鹿角霜、白术(炒)、甘草等19味。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31 |
国药准字Z21021659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日5毫升;6~11岁儿童,一日10毫升;每4~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不适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用药不超过7天。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