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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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40与5%葡萄糖的灭菌水溶液。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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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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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280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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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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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用量视病情而定,成人常用量一次250-500ml,24小时内不超过1,000-1,500ml。婴儿用量为5ml/kg,儿童用量为10ml/kg。 2、休克病例:用量可较大,速度可快,滴注速度为20-40ml/分,第一天最大剂量可用至20ml/kg,在使用前必须纠正脱水。 3、血管栓塞性疾病:应缓慢静滴,一般每次250-500ml,每日或隔日一次,7-10次为1疗程。 4、预防术后血栓形成:术中或术后给予500ml,通常术后第一、二日500ml/日,以2-4小时的速度静滴,高危患者,疗程可用至10天。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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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充血性心力衰竭及其他血容量过多的患者禁用。 2、严重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等出血患者禁用。 3、心、肝、肾功能不良患者慎用;少尿或无尿者禁用。 4、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 5、有过敏史者慎用。少尿或无尿者禁用。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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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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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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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荨麻疹、恶心、呕吐、哮喘,重者口唇发绀、虚脱、血压剧降、支气管痉挛,个别患者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直至死亡。过敏反应的发生率约0.03%-4.7%。过敏体质者用前应做皮试。 2、偶见发热、寒战、淋巴结肿大、关节炎等。 3、出血倾向可引起凝血障碍,使出血时间延长,该反应常与剂量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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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某些手术创面渗血较多的患者,不应过多使用本品,以免增加渗血。 3、伴有急性脉管炎者,不宜使用本品,以免炎症扩散。 4、对于脱水病人,应同时纠正水电解质平衡紊乱。 5、每日用量不宜超过1500ml,否则易引起出血倾向和低蛋白血症。 6、首次输用本品,开始几毫升应缓慢静滴,并在注射开始后严密观察5-10分钟,出现所有不正常征象(寒颤、皮疹等…)都应马上停药。 7、对严重的肾功能不全、尿量减少病人,因本品可从肾脏快速排泄,增加尿黏度,可能导致少尿或肾功能衰竭,因此,本品禁用于少尿病人。一旦使用中出现少尿或无尿应停用。 8、避免用量过大,尤其是老年人、动脉粥样硬化或补液不足者。 9、重度休克时,如大量输注右旋糖酐,应同时给予一定数量的全血,以维持血液携氧功能。如未同时输血,由于血液在短时间内过度稀释,则携氧功能降低,组织供氧不足,而且影响血液凝固,出现低蛋白血症。 10、本品不应与维生素C、维生素B12、维生素K、双嘧达莫在同一溶液中混合给药。 11、本品能吸附于细胞表面,与红细胞形成假凝集,干扰血型鉴定。输血患者的血型检查和交叉配血试验应在使用右旋糖酐前进行,以确保输血安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可在分娩时与止痛药或硬膜外麻醉一起作为预防或治疗之用。因产妇对右旋糖酐过敏或发生类过敏性反应时可导致子宫张力过高使胎儿缺氧。有致死性危险或造成婴儿神经系统严重的后果。 1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5、药物过量:本品过量可出现低蛋白血症、出血倾向等。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