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开胃,消食化积。用于小儿因脾胃不和引起的食积胀满,饮食停滞,呕吐泄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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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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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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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04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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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开胃,消食化积。用于小儿因脾胃不和引起的食积胀满,饮食停滞,呕吐泄泻。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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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儿童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嚼服或研碎后加入少量温开水调匀后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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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过敏体质者可能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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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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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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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健脾开胃,消食化积。用于小儿因脾胃不和引起的食积胀满,饮食停滞,呕吐泄泻。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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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遵医嘱用药;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 孕妇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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