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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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麝香、珍珠、熊胆、朱砂、蟾酥(制)、雄黄、硼砂、血竭、冰片、乳香(制)、没药(制)等14味药。 |
益母草、延胡索(醋制)、阿胶、当归、人参、熟地黄、白芍(酒制)、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蜜炙)。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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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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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15 |
国药准字Z22022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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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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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1-2次;外用,用醋化开,敷于患处。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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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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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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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疔疮痈肿初起,咽喉牙龈肿痛,口舌生疮。 |
补气,养血,调经。用于疲乏无力,心慌气短,行经腹痛,经血不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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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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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朱砂、雄黄,不宜长期服用;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儿童一般不宜使用,对高热急惊患者要严格控制疗程; 3、服用本品超过1周者,应检查血、尿中汞、砷、铅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4、疮肿已清者,切勿再敷用。 |
1.孕妇慎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药。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 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月经过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痛经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7.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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