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治疗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色素性青光眼、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和手术时止血,以及与麻醉剂合用以延长麻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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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匹福林(C19H29NO5·HCl)。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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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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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486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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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治疗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色素性青光眼、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和手术时止血,以及与麻醉剂合用以延长麻醉时间。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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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2滴,一日1-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眼角泪囊部3-5分钟。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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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经手术的闭角型青光眼禁用。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全、心律不齐、糖尿病等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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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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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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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治疗开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色素性青光眼、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和手术时止血,以及与麻醉剂合用以延长麻醉时间。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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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地匹福林浓度仅为肾上腺素的1/10-1/20,因此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要比肾上腺素低得多。溶液滴眼对血压和心率影响较小。但能引起散瞳(未经手术的闭角型青光眼禁用)和无晶体性黄斑病变。局部滴眼后有轻度烧灼和刺痛感,其他有滤泡性结膜炎、结膜血管收缩后反跳性充血、视物模糊、额痛及畏光和角结膜色素沉着等,停药后消失。 2、全身不良反应一般不发生,偶有枕部疼痛、心律失常、心率增快、血压增高、脸色苍白、发抖和出汗等。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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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无晶体的病人应用肾上腺素30%出现黄斑水肿。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妊娠期及哺乳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方可使用。 3、儿童用药:对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4、老年用药:老年人视健康状况,慎用。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