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磺胺甲噁唑片对比马来酸多潘立酮片

1图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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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马来酸多潘立酮片 马来酸多潘立酮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1272mg*30片

剂型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多潘立酮。

性状

生产企业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韩美药品株式会社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366

H20100165

作用与功效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或药物引起的消化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上腹部不适,腹痛,胃烧灼,嗳气等)。1. 成人:慢性胃炎,胃下垂症,反流性食道炎,胃切除症候群,使用抗恶性肿瘤药或左旋多巴等引起的上述诸症状。2. 儿童:周期性呕吐症,上呼吸道感染症,使用抗恶性肿瘤药等引起的消化功能异常。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 (2)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恶唑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 (3)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 (1)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 (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18.75~25mg/kg及TMP3.75~5mg/kg,每6小时1次。 (3)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 (4)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 (5)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 (6)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 (7)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

1.成人:口服,一次1~2片(相当于多潘立酮10~2omg),一日3次;如果需要,睡前加服一次。 2.儿童:口服,一日1~2mg/公斤体重,分3次服用;如果需要,睡前加服一次。一日总量不得超过30mg。 3. 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

不良反应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于该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该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该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该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该品。

1. 消化系统:偶见腹泻、便秘、腹痛、腹部压迫感﹐极少见口渴、胸痛、恶心、呕吐、腹胀、一过性肠痉挛。 2. 本品可影响位于血脑屏障外的脑垂体﹐可逆性升高血中催乳激素水平﹐从而引起溢乳和男子女性化乳房。 3. 偶见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4. 血脑屏障发育不成熟幼儿、或有障碍时﹐与成人不同﹐可能出现神经系统等锥体外系症状﹐停药后可消失。 5. 休克:可引起休克、过敏症状(皮疹、皮肤发红、呼吸困难、颜面浮肿、口唇浮肿等﹐应注意观察﹐出现这些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禁忌

下列患者禁用1. 对本品不能耐受的患者。2. 因刺激胃运动可能产生危险的患者、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机械性梗阻症或有穿孔。 3. 催乳激素分泌性垂体瘤或促乳激素腺瘤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建立。1. 在动物实验中,本品用量至16omg/kg/日时未见出现致畸作用,临床上未发现任何增加畸形危险性的证据,但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治疗的益处大于危害时才可谨慎使用。2. 在鼠动物试验中,本品可透过母乳(主要以代谢产物排泄:2.5mg/kg用量口服及静脉给药后,母乳中药物最高浓度分别为40ng/ml,800ng/ml)。本品在人体中也有透过母乳的可能性,但对新生儿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对于哺乳期妇女,只有在治疗的益处大于危害时才可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避免过量﹐需慎用。尤其对1岁以下婴儿应慎重﹐3岁以下婴幼儿应避免连用7天以上。本品几乎不通过血脑屏障﹐不会诱发神经系统副作用﹐但对血脑屏障发育不完善的1岁以下婴儿﹐可引起神经系统副作用﹐需慎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该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该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注意事项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 (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1. 本品主要在肝脏代谢,所以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服用本品应加注意。 2. 肾功能不全或尿潴留患者服用本品应加注意。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清肌酐>6mg/100ml),本品的消除半衰期由7.4小时增加到20.8小时,但其血药浓度低于健康志愿者。由于极少数原形药物经尿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单次服药可能不需调整剂量。但需重复给药时,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严重程度将服用次数减为1~2次/日,同时剂量酌减。需延长治疗的患者,应接受定期检查。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吩噻嗪类、丁酰苯类、萝芙藤生物碱类制剂合用时﹐易出现内分泌功能调节异常或锥体外系症状﹐需慎用。2. 正在使用洋地黄的患者慎用。3. 与抗胆碱能药物合用时﹐可能会抑制本品治疗消化不良的作用。4. 理论上本品具胃动力作用﹐它可能会影响同时服用药物的吸收﹐尤其对缓释制剂或肠溶包衣制剂等口服制剂。但对使用地高辛或对乙酰氨基酚稳定的患者合用本品时﹐对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无任何影响。5. 本品不增加神经镇静剂的作用。6. 本品可抑制多巴胺能神经激动剂的外周作用(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对中枢无影响。7. 本品主要靠CYP3A4代谢﹐依据体外试验﹐与CYP3A4抑制剂合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加。CYP3A4抑制剂有:咪唑类抗真菌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HIV蛋白分解酶抑制剂和奈法唑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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