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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高辛

地高辛

处方药 医保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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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地高辛片: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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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高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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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地高辛
地高辛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高辛。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1657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地高辛片: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等。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地高辛片: 口服。 1、成人常用量:常用0.125-0.5mg,每日一次,7天可达稳态血药浓度;若达快速负荷量,可每6-8小时给药0.25mg,总剂量0.75-1.25mg/日;维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 2、小儿常用量:本品总量,早产儿0.02-0.03mg/kg;1月以下新生儿,0.03-0.04mg/kg;1月-2岁,0.05-0.06mg/kg;2-5岁,0.03-0.04mg/kg;5-10岁,0.02-0.035mg/kg;10岁或10岁以上,照成人常用量;本品总量分3次或每6-8小时给予。维持量为总量的1/5-1/3,分2次,每12小时1次或每日1次。在小婴幼儿(尤其早产儿)需仔细滴定剂量和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和心电图。近年通过研究证明,地高辛逐日给予一定剂量,经6-7天能在体内达到稳定的浓度而发挥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着者,可逐日按5.5μg/kg给药,也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并能减少中毒发生率。 地高辛口服溶液: 1、对肾功能正常的患儿按体重给出洋地黄化量的地高辛酏剂的用量:口服。饱和量总量,<2岁,0.06-0.08mg/kg(相当于酏剂1.2-1.6ml/kg),>2岁,0.04-0.06mg/kg(相当于酏剂0.8-1.2ml/kg);分3-6次完成饱和。以后用上述量的1/4为每日维持量。 2、早产儿和新生儿宜用1/3或1/2量。 3、如出现心律失常等中毒现象,应停药或加服氯化钾。 地高辛酏剂: 1、对肾功能正常的患儿,按体重给出洋地黄化量的地高辛酏剂的用量。口服。饱和量总量,<2岁,0.06-0.08mg/kg(相当于酏剂1.2-1.6ml/kg),>2岁,0.04-0.06mg/kg(相当于酏剂0.8-1.2ml/kg);分3-6次完成饱和。以后用上述量的1/4为每日维持量。 2、早产儿和新生儿宜用1/3或1/2量。 3、如出现心律失常等中毒现象,应停药或加服氯化钾。 地高辛注射液: 静脉注射。 1、成人常用量,0.25-0.5mg,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以后可用0.25mg,每隔4-6小时按需注射,但每日总量不超过1mg;不能口服者需静脉注射,维持量,0.125-0.5mg,每日1次。 2、小儿常用量,按下列剂量分3次或每6-8小时给予。 (1)早产新生儿按体重0.015-0.025mg/kg;足月新生儿按体重0.02-0.03mg/kg;1月-2岁按体重0.04-0.05mg/kg;2-5岁按体重0.025-0.035mg/kg;5-10岁按体重0.015-0.03mg/kg;10岁或10岁以上照成人常用量。 (2)维持量:洋地黄化后24小时内开始。早产新生儿为洋地黄化总量的20%-30%,分2-3次等份给予;足月新生儿、婴儿和10岁以下小儿,为洋地黄化总量的25%-35%,分2-3次等份给予;10岁或10岁以上,为洋地黄化总量的25%-35%,每日1次。在小婴幼儿(尤其早产儿)需仔细滴定剂量和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和心电图。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与钙注射剂合用。 2、任何强心苷制剂中毒。 3、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4、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若伴收缩功能不全或心房颤动仍可应用)。 5、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扑动。 6、慎用于:低钾血症、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高钙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脏病、心肌梗死、心肌炎、肾功能损害、酒精过敏。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地高辛片: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等。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纳不佳或恶心、呕吐(刺激延髓中枢)、下腹痛、异常的无力、软弱。 2、少见的反应包括:视力模糊或“色视”,如黄视、绿视、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精神抑郁或错乱。 3、罕见的反应包括:嗜睡﹑头痛及皮疹、寻麻疹(过敏反应)。 4、在洋地黄的中毒表现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见者为室性早搏,约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应的23%。其次为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伴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停搏﹑心室颤动等。儿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应多见,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见。新生儿可有P-R间期延长。

注意事项

对窦性心律的轻、中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地高辛能增加射血分数,改善左室功能,预防病情恶化,但急性心肌梗死后的左心功能不全(尤其首日发病)应慎用。用药期间应注意监测: 1、血压、心律及心率。 2、心电图。 3、心功能监测。 4、电解质尤其钾、钙、镁。 5、肾功能。 6、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地高辛血药浓度测定。过量时,由于蓄积性小,-般于停药后1-2天中毒表现可以消退。如地高辛血药浓度在2.0-2.5ng/ml以上,应警惕洋地黄过量毒性反应。 (1)患者2-3周前未应用洋地黄类制剂者,必要时可考虑给予负荷量。 (2)肾功能不全者,不宜应用地高辛,应选用洋地黄毒苷。 (3)应用洋地黄患者常对电复律极为敏感,应高度警惕。 (4)透析不能从体内迅速去除本品。 (5)在本品引起严重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时,不宜补钾。 (6)老年及虚弱者在常用剂量及血药浓度时就可有中毒反应。 (7)婴幼儿要在血药浓度及心电监测下增加剂量。 (8)半衰期较短的本品(半衰期平均为36小时),每日口服0.25㎎,经5个半衰期(约6-8日)可达到洋地黄化血药浓度的96%。 (9)如仍不能达到治疗效果,可适当增加剂量。如病情较急,为较快达到有效浓度,仍需先给负荷量,但剂量需个体化;当患者由强心苷注射液改为本品时,为补偿药物间药代动力学差别,需要调整剂量。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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