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心源性水肿、肾性水肿、肝性水肿(肝硬化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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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呋塞米、盐酸阿米洛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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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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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75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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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心源性水肿、肾性水肿、肝性水肿(肝硬化腹水)。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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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天1片,早晨服用。必要时可增至每日2片。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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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高钾症(血清钾>5.3mmol/L)。 3、阿狄森氏病、急性肾功能衰竭、无尿症、严重进行性肾病、电解质失调。 4、已在服用钾补充剂或其他保钾利尿药者不宜使用本品。 5、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未建立,因此不宜用于儿童。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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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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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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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心源性水肿、肾性水肿、肝性水肿(肝硬化腹水)。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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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有恶心、纳差、上腹部不适、腹泻或便秘;皮疹、瘙痒;头昏、头晕、乏力。罕见轻微的精神异常,肝功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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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应监测血钾及其它电解质水平。 2、老年人与肾功能受损病人尽量避免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合用。 3、本品可使糖尿病由隐性转为显性,糖尿病病人应用本品时应增加降糖药的剂量,作糖耐量试验时,应停止应用本品。 4、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水平升高,可促使痛风突然发作。 5、利尿治疗时,前列腺肥大或排尿受损病人有发生急性尿潴留的危险。 6、本品可使头孢菌素IV的肾毒性增加。 7、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8、与强心剂、锂、非肌化肌松剂或抗高血压药合用需调节本品剂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