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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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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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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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37 |
国药准字H199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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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抗雌激素治疗无效的晚期乳腺癌绝经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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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每日三次。饭前空腹小口吞服,连服4-8周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每次2.5mg(1片),每天一次。老年患者、轻中度肝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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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高热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禁用。绝经前妇女慎用。严重肝肾功能损伤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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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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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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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食管癌及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抗雌激素治疗无效的晚期乳腺癌绝经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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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能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有食欲减退。色素下降,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
绝经后妇女体内的雌激素主要依赖于芳香化酶将肾上腺皮质分泌的雄激素转化为雌激素,来曲唑为芳香化酶抑制剂,通过抑制芳香化酶的合成,从而减少了雄激素向雌激素的转化,降低了体内雌激素的水平。所以对激素依赖性乳腺癌有一定的治疗作用,本品对盐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的合成无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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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有进行性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象。 3.高热患者禁用本品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少儿、老人和人种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