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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苄西林颗粒

氨苄西林颗粒

处方药 医保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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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苄西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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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氨苄西林颗粒
氨苄西林颗粒
烟酸片
烟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

烟酸。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724

国药准字H120202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服前用凉开水冲至60ml标志处,每次服前摇匀,然后倒入特制小杯内按以下剂量服用。 1、年龄1周岁以内,剂量5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2、年龄1-3周岁以内,剂量10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3、年龄3-5周岁以内,剂量15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4、年龄5-10周岁以内,剂量20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5次,一日用量不超过10片。儿童,一次0.5~1片...

副作用

1、对青霉素有过敏史者慎用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溃疡患者禁用。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药理作用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本品在体内转变为烟酰胺,后者是辅酶I 和辅酶II 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生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或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6、本品为小儿制剂。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糖尿并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并溃疡并低血压等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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