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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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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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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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24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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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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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服前用凉开水冲至60ml标志处,每次服前摇匀,然后倒入特制小杯内按以下剂量服用。 1、年龄1周岁以内,剂量5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2、年龄1-3周岁以内,剂量10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3、年龄3-5周岁以内,剂量15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4、年龄5-10周岁以内,剂量20ml,每日服用次数3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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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青霉素有过敏史者慎用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溃疡患者禁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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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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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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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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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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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或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6、本品为小儿制剂。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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