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浸润麻醉、阻滞麻醉、腰椎麻醉、硬膜外麻醉及封闭疗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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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普鲁卡因。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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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市宇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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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277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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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浸润麻醉、阻滞麻醉、腰椎麻醉、硬膜外麻醉及封闭疗法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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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浸润麻醉:0.25%-0.5%水溶液,每小时不得过1.5g。 2、阻滞麻醉:1%-2%水溶液,每小时不得过1.0g。 3、硬膜外麻醉:2%水溶液,每小时不得过0.75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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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心、肾功能不全,重症肌无力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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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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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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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浸润麻醉、阻滞麻醉、腰椎麻醉、硬膜外麻醉及封闭疗法等。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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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有高敏反应和过敏反应,个别病人可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症;剂量过大,吸收速度过快或误入血管可致中毒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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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前必须作皮内敏感试验,遇周围有较大红晕时应谨慎,必须分次给药,有丘肿者应作较长时间观察,每次不超过30-50mg,证明无不良反应时,方可继续给药;有明显丘肿者主诉不适者,立即停药。 2、除有特殊原因外,一般不必加肾上腺素,如确要加入,应在临用时即加,且高血压患者应谨慎。 3、药液不得注入血管内,给药时应反复抽吸,不得有回血。 4、本品的毒性与给药途径、注速、药液浓度、注射部位、是否加入肾上腺素等有关,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给药。营养不良、饥饿状态更易出现毒性反应,应予减量。 5、给予最大剂量后应休息1小时以上方准行动。 6、脊椎麻醉时尤其需调节阻滞平面,随时观察血压和脉搏的变化。 7、注射器械不可用碱性物质如肥皂、煤酚皂溶液等洗涤消毒,注射部位应避免接触碘,否则会引起普鲁卡因沉淀。 8、药物过量:过量中毒的症状如头昏、目眩,继之寒战、震颤、恐慌、多言,最后可致惊厥和昏迷,为了防止过量中毒,最大剂量不要超过1.0g,宜用最低有效浓度,应严格控制单位时间内的用量,按20分钟计,局部注射按体重不宜超过20mg/kg;气管系粘膜表面麻醉时,按体重5-10mg/kg;脊椎麻醉时,按体重34mg/kg。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