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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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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肌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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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非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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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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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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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124 |
国药准字H33022338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调节脂质代谢,降低胆固醇,改善脂肪肝,促进肝细胞修复,辅助治疗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改善神经功能。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无蔗糖),一日3~4次。 |
成人每日三次,每次2片;儿童每日三次,每次1片。随餐服用,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能会出现头痛、恶心、腹泻、皮疹等轻微不适。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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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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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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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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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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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请按照医嘱或说明书指导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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