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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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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芩黄喉症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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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甲类 |
OTC甲类 |
| 品牌 | 乐珠 |
美罗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0.4g*12粒 |
| 剂型 | 滴眼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珍珠液、冰片。辅料:氯化钠、玻璃酸钠、羟苯乙酯 |
黄连、人工牛黄、栀子、郁金、大黄、黄芩浸膏、冰片。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略 具黏性的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有特异香气,味苦。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196 |
国药准字Z20026602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内盛所致的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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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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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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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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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 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 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 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期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