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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鲁唑

利鲁唑

处方药 医保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延长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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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鲁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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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鲁唑
利鲁唑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鲁唑。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179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延长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利鲁唑片: 1、推荐剂量为每次50mg,每12小时一次。 2、每日定时口服,如早晚各一片。 3、如漏服一次,按原计划服用下一片。 4、增加每日剂量并不能显著提高预期益处。 5、具有运动神经元病治疗经验的专科医师才可启用利魯唑治疗。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及其主要成份过敏者。 2、肝功能不正常或转氨酶水平异常增高者。 3、处于妊娠及哺乳期患者。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延长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1、非常常见不良反应: (1)胃肠道异常:恶心。 (2)肝-胆异常:肝功能检测异常。 (3)一般性异常及给药部位异常:乏力。 2、常见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异常:头痛、眩晕、感觉异常、嗜睡。 (2)心脏异常:心动过速。 (3)胃肠道异常:腹泻、腹痛、呕吐。 (4)一般性异常及给药部位异常:疼痛。

注意事项

1、肝损害: (1)利鲁唑慎用于有肝功能异常史的患者,或血清转氨酶(ALT/SGPT;AST/SG0T升至正常上限3倍)、胆红素和/或γ-谷氨酰转移酶(GGT)水平轻度增高的患者。肝功能检测的基线堆高(特别是胆红素升高)须禁止利鲁唑的使用。 (2)因为有肝炎的风险,在利鲁唑治疗前和治疗过程中应该进行血清转氨酶,包括ALT的检测。在治疗最初3个月,须每月检测ALT,在第1年每3个月检测1次,以后每年一次。在发生ALT水平增高的患者,须进行更为频繁的ALT水平的检测。 (3)如果ALT水平堆加至5倍ULN,利鲁唑须停药。在发生ALT増加至5倍ULN的患者尚无减量或再次给药的经验。不推荐利鲁唑在这种情况患者的再次给药。 2、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须警告患者向其医生报告所有的发热疾病。发热疾病的报告须提醒医生检查白细胞计数,在中性粒细胞减少情况下停止利鲁唑的使用。 3、间质性肺病:已有接受利鲁唑治疗报告间质性肺病的病例,其中一部分病例为严重病例。如果出现呼吸症状,例如干咳和/或呼吸困难,应进行胸部X线检查,如果有提示间质性肺炎的发现(例如两侧肺弥散不透明),应立即停用利鲁唑。在大部分报告的病例中,停药和对症治疗后,症状消除。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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