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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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氯贝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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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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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44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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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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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吗氯贝胺片/吗氯贝胺胶囊: 口服。 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50mg-450mg,高量为一日600mg。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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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躁狂症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亢进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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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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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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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度恶心、口干、头痛、头晕、出汗、心悸、失眠、体位性低血压等。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偶见意识障碍及肝功能损害。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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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他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氨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他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9、儿童用药:禁用。 10、老年患者用药:酌情减少用量。 11、药物过量: 服药过量后,经过12小时左右潜伏期,迅速出现中枢神经兴奋状态,表现激越,出汗心动过速、肌强直、反射亢进、谵妄以及高血压和高热等。体温高达40℃以上,舒张压超过120mmHg时,可有剧烈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和癫痫发作等高血压脑病征象。少数病人出现低血压,呼吸抑制及出血倾向。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洗胃,清除胃内毒物。 (2)输液并以渗透性利尿剂强迫利尿,尿液酸化(可输入大量维生素C)有利于加速药物的排泄。 (3)视病情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