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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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胶囊含硫酸亚铁50mg(相当于铁10mg),维生素C30mg,并附1袋颗粒矫味剂。主剂辅料为葡萄糖;矫味剂辅料为蔗糖、桔黄、桔子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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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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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920 |
国药准字H41024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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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
用于防治小儿缺铁性贫血,也可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月经过多妇女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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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仅供静脉注射,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脑型疟患者第1天静脉滴注18-24mg/kg(体重超过60kg者按60kg计算),第2天12mg/kg,第3天10mg/kg。浓度为每0.5g磷酸氯喹加入10%葡萄糖溶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分钟12-20滴。 |
口服。一次1粒胶囊加1袋颗粒矫味剂。先将颗粒矫味剂用50-100毫升热水溶解,然后将胶囊的内容物倒入水中,溶解后饭后服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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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患者禁用。重型多形型红斑、血卟啉病、银屑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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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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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
用于防治小儿缺铁性贫血,也可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和月经过多妇女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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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畏光、色视受损、视力下降,严重时可有失明。也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体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甚至死亡。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维生素C可促进铁的吸收,并参与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的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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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氯喹注射剂不宜作肌内注射,尤其在儿童易引起心肌抑制。禁止作静脉推注。 2、氯喹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因此孕妇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5、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静脉内给药。 6、药物过量:急性氯喹中毒常是致死性的,其致死量可低至50mg(基质)/kg,迅速出现恶心、呕吐、困倦,继之言语不清、激动、视力障碍,由于肺水肿而呼吸困难,甚至停止,心律失常、抽搐及昏迷。出现这些现象时应立即停药,并作对症处理,特别是维持心肺功能。 |
1.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消化道溃疡等患者慎用。 2.不能与浓茶同服。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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