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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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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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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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920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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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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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仅供静脉注射,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脑型疟患者第1天静脉滴注18-24mg/kg(体重超过60kg者按60kg计算),第2天12mg/kg,第3天10mg/kg。浓度为每0.5g磷酸氯喹加入10%葡萄糖溶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分钟12-20滴。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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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患者禁用。重型多形型红斑、血卟啉病、银屑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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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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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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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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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有畏光、色视受损、视力下降,严重时可有失明。也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体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甚至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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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氯喹注射剂不宜作肌内注射,尤其在儿童易引起心肌抑制。禁止作静脉推注。 2、氯喹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因此孕妇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5、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静脉内给药。 6、药物过量:急性氯喹中毒常是致死性的,其致死量可低至50mg(基质)/kg,迅速出现恶心、呕吐、困倦,继之言语不清、激动、视力障碍,由于肺水肿而呼吸困难,甚至停止,心律失常、抽搐及昏迷。出现这些现象时应立即停药,并作对症处理,特别是维持心肺功能。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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