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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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氯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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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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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920 |
国药准字H3602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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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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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仅供静脉注射,每次滴注时间在1小时以上。脑型疟患者第1天静脉滴注18-24mg/kg(体重超过60kg者按60kg计算),第2天12mg/kg,第3天10mg/kg。浓度为每0.5g磷酸氯喹加入10%葡萄糖溶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分钟12-20滴。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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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患者禁用。重型多形型红斑、血卟啉病、银屑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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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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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以治疗不能口服的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及间日疟、三日疟和卵形疟患者,也可用以治疗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等患者,在病情好转后改用口服药。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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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畏光、色视受损、视力下降,严重时可有失明。也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体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甚至死亡。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能抑制前列腺累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症状;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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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氯喹注射剂不宜作肌内注射,尤其在儿童易引起心肌抑制。禁止作静脉推注。 2、氯喹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因此孕妇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5、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静脉内给药。 6、药物过量:急性氯喹中毒常是致死性的,其致死量可低至50mg(基质)/kg,迅速出现恶心、呕吐、困倦,继之言语不清、激动、视力障碍,由于肺水肿而呼吸困难,甚至停止,心律失常、抽搐及昏迷。出现这些现象时应立即停药,并作对症处理,特别是维持心肺功能。 |
1.用药3-7天,症状为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