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所致记忆及思维功能减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7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所致记忆及思维功能减退。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125ml-250ml(含吡拉西坦4-8g),每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早产儿和新生儿禁用。 4、椎体外系反应,Huntington舞蹈病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所致记忆及思维功能减退。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可有口干,食欲减退、荨麻疹及记忆思维减退等反应。少见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偶见轻度氨基转移酶升高。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早产儿和新生儿禁用,儿童用量减半或遵医嘱。 4、老年用药:根据肝肾功能减量使用或遵医嘱。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