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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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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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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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09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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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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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ml,或遵医嘱,30日为一个疗程。滴眼每日2-4次。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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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禁用。 3、患有甲状腺机能亢进者禁用,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4、正在使用汞制剂者禁止同时使用本品。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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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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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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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玻璃体浑浊及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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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滴眼后有局部刺激感、充血和(或)结膜囊分泌物增多,一般在继续用药过程中症状会减退或消失。极少数特异性过敏体质的患者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结膜、眼睑充血和严重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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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用药后如出现皮肤瘙痒及全身不适者,应停用。 2、本品如有振摇后不消失的析出物,则不能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