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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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来曲唑。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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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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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099 |
注册证号H201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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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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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来曲唑片: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 2、以本品作为辅助治疗时,应服用5年或直到病情复发(以先发生为准)。在来曲唑对比他莫昔芬作为辅助治疗的大型关键研究中发现,这两种药物序贯给药与来曲唑持续用药5年相比,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并无优势。 3、对于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患者,应连续服用本品直到病情复发。对于转移性疾病患者,本品的治疗应持续到证实肿瘤出现进展时为止。 4、本品应口服,饭前饭后皆可,因为食物对其吸收程度没有影响。 5、如果漏服,患者记起时应立即补服。但是如果已经几乎到了下一次服药时间,则应跳过这次漏服的剂量,按规则的服药时间表服药。剂量不得加倍,因为在日剂量超过2.5mg推荐剂量时,观察到全身暴露超过剂量比例。 6、特殊人群: (1)肝功能受损:对于轻到中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评分A或B)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评分C)患者的数据不充分,但这些患者如需使用,应在密切监测下用药。 (2)肾功能受损:对于肾功能受损但肌酐清除率CLcr≥10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肾功能受损且CLcr<10ml/min的患者的数据不充分。 |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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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活性药物和/或任意一种赋形剂过敏的患者。 2、绝经前、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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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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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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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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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很常见不良反应: (1)代谢和营养失调:高胆固醇血症。 (2)神经系统异常(在单药治疗临床试验中):头痛。 (3)血管系统异常:潮热。 (4)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多汗。 (5)肌肉及结缔组织异常:关节痛。 (6)全身异常:疲劳(包括乏力、不适)。 2、常见不良反应: (1)代谢和营养失调:食欲下降,食欲增加。 (2)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头晕、眩晕。 (3)心脏系统异常:心悸。 (4)血管系统异常:高血压。 (5)胃肠道异常: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腹泻、腹痛。 (6)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脱发,皮肤干燥,皮疹(包括红斑、斑丘疹、银屑样皮疹和水泡疹)。 (7)肌肉及结缔组织异常:肌痛、骨痛、骨质疏松、骨折、关节炎、背痛。 (8)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阴道出血。 (9)全身异常:外周水肿、胸痛。 (10)查体:体重增加。 (11)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跌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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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月经状态:对于绝经状态不明确的患者,在本品治疗前应检测促黄体激素(LH)、促卵泡激素(FSH)和/或雌激素水平。只有确认绝经后内分泌状态的女性才能接受本品治疗。 3、生育力:来曲唑的药理学作用是通过抑制芳香酶来降低雌激素的产生。在绝经前的女性中,抑制雌激素合成会导致促性腺激素(LH、FSH)水平升高。FSH升高会刺激卵泡生长,从而导致排卵。 4、骨骼影响:使用本品时,有骨质疏松症和/或骨折的报告。因此,建议在治疗期间监测全身骨骼健康。 5、肾功能受损:没有在肌酐清除率<10ml/min的女性中使用过来曲唑,在这些患者中应谨慎权衡本品治疗可能的益处及潜在的危险性。 6、肝功能受损:重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评分C)的患者中,其全身药物浓度和药物的终末半衰期接近健康志愿者的2倍,因此应对这些患者严密观察。 7、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在应用本品过程中可观察到用药相关的疲乏和头晕,偶尔观察到嗜睡,因此应提醒患者当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应注意。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禁用于妊娠期女性。妊娠期女性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胎儿损害。如果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或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发生妊娠,则患者应获悉对胎儿的可能风险。 (2)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女性。来曲唑是否能够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目前没有本品对母乳喂养的婴儿或对泌乳影响的相关数据。由于许多药物能够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存在导致母乳喂养婴儿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因此应告知哺乳期女性在哺乳期服药对孩子的潜在风险。应将哺乳对发育和健康的益处与母亲对本品的临床需求以及本品或潜在母体环境对母乳喂养孩子产生的任何潜在不良作用一起综合考虑。 9、儿童用药:来曲唑不能应用于儿童或青少年。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11、药物过量:曾有来曲唑过量的个案报道。目前尚不知道有特殊治疗,治疗应为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 |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