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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哌丁胺

盐酸洛哌丁胺

处方药 医保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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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哌丁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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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洛哌丁胺
盐酸洛哌丁胺
连花清瘟胶囊
连花清瘟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哌丁胺。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生产企业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992

国药准字Z200400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急性腹泻: (1)成人首剂4mg,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2mg,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16mg/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 (2)5岁以上儿童首剂2mg,以后每腹泻一次服2mg,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6mg/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慢性腹泻: (1)成人起始剂量2-4mg,每日2-12mg,显效后每日给予4-8mg维持治疗. (2)5岁以上儿童2mg,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 3、成人每日不超过16mg,儿童每日不超过3mg/20kg。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成分

本品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药理作用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注意事项

1、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2、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3、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4、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5、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7、儿童用药: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中有习惯性便秘者慎用,用量酌加控制。 9、药物过量:服用过量,可能出现嗜睡、便秘、肌肉紧张、瞳孔缩小、呼吸徐缓等中毒症状,可用纳洛酮解毒,并对患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以便及时发现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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