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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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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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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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3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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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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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儿童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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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抗组胺药、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和其它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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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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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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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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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口干,偶有胃部不适、腹泻、头晕、多汗、乏力、恶心、食欲不振和皮疹等,多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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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2、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或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请医生诊治。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时慎用本品。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因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慎用本品。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 6、驾驶员和操作机器人员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遵医嘱。 8、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发生神经过度敏感、眩晕或难以入眠等症状,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