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片
|
二溴甘露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g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溴甘露醇。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87 |
国药准字H1102121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 用法用量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胶囊: 口服,每次0.2-0.3g,每日一次,3-6周为一疗程,维持量,每周0.25g或开始每日0.125-0.25g,当白细胞降至2-10/L时,改为每2-3日口服0.125-0.25g,连用12周。 |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主要为骨髓抑制,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胃肠道反应较轻,有时出现轻度脱发及皮肤色素沉着,有较强的蓄积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5.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6.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
肾功能不全及出血体质者禁用,勿与细胞毒药物和X线照射并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为糖类烷化剂,口服吸收完全,在体内释放氢溴酸后,形成双环氧乙烷化合物显效。具有抑制癌细胞分裂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