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维生素C钠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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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维生素C钠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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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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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维生素C0.25g,维生素C钠0.2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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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咀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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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维生素C0.25g,维生素C钠0.28g(相当于维生素C0.25g),即含维生素C0.5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96 |
国药准字H43021043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防治坏血病。 2.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3.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1.坏血病按医嘱。||2.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3.成人一般每次50—200mg,一日3次。 |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大量应用(每日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4.过多应用本品可致牙釉质损。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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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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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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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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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4.过多应用本品可致牙釉质损。 |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使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6)尿pH下降。||3.下列情况填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8)血色病;(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
本品为抗贫血药。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5-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缺乏时,导致DNA合成障碍,影响红细胞的成熟。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此作用关系到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及维持有髓神经纤维功能完整,维生素B12缺乏症的神经损害可能与此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