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丸对比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1图 维生素C丸

维生素C丸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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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C丸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维生素C丸 维生素C丸 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不使用商品名称(维生素B12注射液)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50mg*100粒

剂型

丸剂(糖丸)

主要成分

本品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50毫克。辅料为砂糖,滑石粉,川蜡,桃胶,色素(柠檬黄)。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B12。

性状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泓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536

国药准字H43021043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

本品适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毫克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药物相互作用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抗贫血药。维生素B12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5-甲基四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缺乏时,导致DNA合成障碍,影响红细胞的成熟。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此作用关系到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及维持有髓神经纤维功能完整,维生素B12缺乏症的神经损害可能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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