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胃火炽盛所致的牙痛、牙龈肿痛、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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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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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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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20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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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胃火炽盛所致的牙痛、牙龈肿痛、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状。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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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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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胃部不适、腹泻、恶心等消化道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症状。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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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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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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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胃火炽盛所致的牙痛、牙龈肿痛、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状。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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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鞣酸类药物同服;4.若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