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诺贝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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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非诺贝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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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6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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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 品牌 | ||
| 规格 | 0.1g |
10m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非诺贝特。 |
主要成份:维生素B6。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194 |
国药准字H21020784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
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2.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
口服给药。1.成人:(1)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开始一日30~600mg,维持量一日50mg,终生服用。(2)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10~20mg,共3周,以后一日2~3mg,持续数周。(3)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每日100~500mg。(4)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1)预防,一日10~50mg(使用青霉胺时),或一日100~300mg(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2)治疗,一日50~200mg,共3周,然后一日25~100mg。(5)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一日200~600mg,共1~2月,然后一日30~50mg,终生应用。(6)酒精中毒、一日50mg。2.儿童:(1)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婴儿维持量,一日2~10mg,终生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2)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2. 5~10mg,共3周,然后一日2~5mg,持续数周。 |
| 不良反应 | 发生率约有2%~15%1.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3.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4.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5.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6.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7.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8.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但长期、过量应用本品可致严重的周围神经炎、出现神经感觉异常、步态不稳、手足麻木。 |
| 禁忌 |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2.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3.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尚无用于人类的实验数据。 |
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产生维生素B6依赖综合症。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 |
| 儿童用药 | 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
请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单剂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请遵医嘱。 |
| 药理作用 |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维生素B6是辅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参与糖、蛋白质、脂肪的正常代谢。并与白细胞、血红蛋白的生成有关。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肝功能试验,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2.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3.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受体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4.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用药3周后应停药。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有增强香豆素类抗凝剂疗效的作用,同时使用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合用时应减少口服抗凝药剂量,以后再按检查结果调整用量。2.本品与胆汁酸结合树脂,如考来烯胺等合用,则至少应在服用这些药物之前1小时或4~6小时之后再服用非诺贝特,因胆汁酸结合药物还可结合同时服用的其他药物,进而影响其他药的吸收。3.本品应慎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普伐他汀﹑氟伐他汀﹑辛伐他汀等合用,可引起肌痛﹑横纹肌溶解﹑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高等肌病,严重时应停药。4.本品主要经肾排泄,在与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或其他具肾毒性的药物合用时,可能有导致肾功能恶化的危险,应减量或停药。5.本品与其他高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合用时,可使它们的游离型增加,药效增强,如甲苯磺丁脲及其他磺脲类降糖药﹑苯妥英﹑呋塞米等,在降血脂治疗期间服用上述药物,则应调整降糖药及其他药的剂量。 |
1.小剂量维生素B6(一日5毫克)与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后者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制剂中若含有脱羧酶抑制剂如卡比多巴时,对左旋多巴无影响。2.氯霉素、盐酸肼酞嗪、异烟肼、青霉胺及免疫抑制剂包括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环孢素等药物可拮抗维生素B6或增强维生素B6经肾排泄,甚至可引起贫血或周围神经炎。3.服用雌激素时应增加维生素B6的用量,因为雌激素可使维生素B6在体内的活性降低。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