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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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硝酸异戊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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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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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11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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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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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安瓿包在一层手帕或纱布内,折断,经鼻腔吸入本品,每次15秒钟。 1、氰化物中毒:一次0.3-0.4ml(1-2支),2-3分钟可重复一次,总量不超过1-1.2ml(5-6支)。 2、心绞痛发作:一次0.2ml(1支)。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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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可增加眼内压和颅内压,因此青光眼、近期脑外伤或脑出血患者禁用。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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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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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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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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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引起面红、头痛与头晕、恶心与呕吐、低血压、不安和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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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降低血压,故老年人和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2、本品有易燃性,不可近火。 3、接触本品可导致接触性皮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过量可因血管扩张和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引起紫绀、晕厥、呼吸困难和肌软弱。如本品发生严重毒性反应,可将中毒者腿部抬高,保暖,活动四肢末端可有助于静脉回流,吸氧或人工通气,给予血浆扩容剂及适当的电解质溶液以维持循环功能,如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应静脉注射亚甲蓝。如有较多的喷雾剂被吞咽下去,可采用洗胃方式治疗。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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