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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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硝酸异戊酯。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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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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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11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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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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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安瓿包在一层手帕或纱布内,折断,经鼻腔吸入本品,每次15秒钟。 1、氰化物中毒:一次0.3-0.4ml(1-2支),2-3分钟可重复一次,总量不超过1-1.2ml(5-6支)。 2、心绞痛发作:一次0.2ml(1支)。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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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可增加眼内压和颅内压,因此青光眼、近期脑外伤或脑出血患者禁用。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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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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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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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引起面红、头痛与头晕、恶心与呕吐、低血压、不安和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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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降低血压,故老年人和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2、本品有易燃性,不可近火。 3、接触本品可导致接触性皮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过量可因血管扩张和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引起紫绀、晕厥、呼吸困难和肌软弱。如本品发生严重毒性反应,可将中毒者腿部抬高,保暖,活动四肢末端可有助于静脉回流,吸氧或人工通气,给予血浆扩容剂及适当的电解质溶液以维持循环功能,如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应静脉注射亚甲蓝。如有较多的喷雾剂被吞咽下去,可采用洗胃方式治疗。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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