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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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硝酸异戊酯。 |
当归、蟾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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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长春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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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11 |
国药准字Z1096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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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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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安瓿包在一层手帕或纱布内,折断,经鼻腔吸入本品,每次15秒钟。 1、氰化物中毒:一次0.3-0.4ml(1-2支),2-3分钟可重复一次,总量不超过1-1.2ml(5-6支)。 2、心绞痛发作:一次0.2ml(1支)。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疗程6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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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可增加眼内压和颅内压,因此青光眼、近期脑外伤或脑出血患者禁用。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出现恶心、血象降低。过量、连续久服可致心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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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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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氰化物中毒及心绞痛急性发作。 |
软坚散结、解毒定痛、养血活血。用于食管癌淤毒症,与放疗合用可增强对食管癌的疗效;用于晚期原发性肝癌淤毒症,对不宜手术、放化疗者有一定抑制肿瘤增长作用,可改善生存质量;用于中晚期胃癌(淤毒证)的化疗辅助治疗,配合5-FU-DDP方案(5-FU、MMC、DDP),可改善临床症状、生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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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引起面红、头痛与头晕、恶心与呕吐、低血压、不安和心动过速。 |
经体外与体内动物实验研究表明,本品对部分肿瘤细胞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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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降低血压,故老年人和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慎用。 2、本品有易燃性,不可近火。 3、接触本品可导致接触性皮炎。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过量可因血管扩张和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引起紫绀、晕厥、呼吸困难和肌软弱。如本品发生严重毒性反应,可将中毒者腿部抬高,保暖,活动四肢末端可有助于静脉回流,吸氧或人工通气,给予血浆扩容剂及适当的电解质溶液以维持循环功能,如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应静脉注射亚甲蓝。如有较多的喷雾剂被吞咽下去,可采用洗胃方式治疗。 |
1.心脏病患者慎用;2.孕妇忌服;3.注意观察血象;4.注意掌握服用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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