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府逐瘀颗粒对比阿苯达唑颗粒

1图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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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府逐瘀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血府逐瘀颗粒 血府逐瘀颗粒 阿苯达唑颗粒 阿苯达唑颗粒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每袋装5g

(0.1g:1g)*10袋

剂型

颗粒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主要成分:本品化学名称为:[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分子式:C12H15N3O2S分子量:265.34

性状

生产企业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盛通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753

国药准字H42022992

作用与功效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口服。1、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
2、小儿用量: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面部烘热潮红。

3.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4.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禁忌

1.服药期间忌辛辣、生冷食物。2.孕妇忌服。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药对雄小白鼠的生殖功能无影响,对雌小白鼠也无致畸胎作用,在雌大白鼠和雌兔,应用较大剂量(30mg/kg/日)时,可发生胎儿吸收和骨骼畸形等。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理作用

1.本品动物试验说明对大鼠肠系膜微循环、全血和血浆粘度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并能增加大鼠颈动脉血流量;2.对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蛋清致大鼠足跖肿胀和棉球肉芽肿均有抑制作用;3.对小鼠醋酸扭体法和热板法试验均有一定的镇痛作用;4.本品还可增加小鼠胸腺和脾指数,能够增加小鼠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5.对垂体后叶素引起的大鼠急性心肌缺血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以抑制S-T段的升高和T波的下移。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注意事项

本品不宜超过推荐量。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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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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