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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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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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府逐瘀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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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g |
每袋装5g |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桃仁、红花、当归、川芎、生地、赤芍、牛膝、柴胡、枳壳、桔梗、甘草。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87 |
国药准字Z20050753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瘀血内阻,头痛或胸痛,内热瞀闷,失眠多梦,心悸怔忡,急躁善怒。 |
| 用法用量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面部烘热潮红。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1.服药期间忌辛辣、生冷食物。2.孕妇忌服。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孕妇忌服。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1.本品动物试验说明对大鼠肠系膜微循环、全血和血浆粘度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并能增加大鼠颈动脉血流量;2.对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蛋清致大鼠足跖肿胀和棉球肉芽肿均有抑制作用;3.对小鼠醋酸扭体法和热板法试验均有一定的镇痛作用;4.本品还可增加小鼠胸腺和脾指数,能够增加小鼠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5.对垂体后叶素引起的大鼠急性心肌缺血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以抑制S-T段的升高和T波的下移。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5.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6.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
本品不宜超过推荐量。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